广东省梅州市纪委一位纪检干部,在2012年7月至9月间43天的时间里,利用职权索贿人民币1025万、港币22万。消息公布后,引起舆论轰动,中共纪委反腐机制受到质疑。
徇私枉法 疯狂敛财
据陆媒3月20日报导,广东省梅州市纪委原正科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吴汉林,2012年在参与 办理广东省纪委一个代号为4?09的土地违法交易、官商勾结、行贿受贿的专案中,先后6次受贿共计1025万元、22万港元。粗略统计,平均每日索贿24万元。
报导称,广东梅县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娄志渠(化名),因充当土地交易中介而收取165万元中介费而被调查,吴汉林是娄的主谈人。
在办案期间,吴详细了解娄的家庭情况、经济收入、公司收入情况后,不停地要求娄志渠写交待材料,同时威胁和恐吓他,除了追缴其违法交易所得的165万元中介费,还会处以5倍或5倍以上的罚款,如不交罚款,将按商业贿赂处罚,而刑罚是10到15年有期徒刑。娄志渠在后来的庭审中表示,在吴的威胁和恐吓之下,曾试图自杀。
案卷材料显示,吴汉林疯狂敛财集中在2012年7月31日至9月11日的43天时间里。
7月27日,按照吴汉林的要求,娄志渠让公司财务人员向梅州市纪委账户缴款165万。
7月30日晚,他被吴汉林带到隔壁房间,只要交165万5倍的罚款,调查就基本结束,娄可以回家了。吴还用计算器演示〝165乘以5等于825〞,告诉娄,罚款数是825万元。
7月31日,娄志渠公司财务人员将人民币225万元存入上述吴汉林指定的广东发展银行一个名为陈某某的银行卡内。
8月21日,吴汉林告诉他,经请示领导,同意娄志渠回家治病的请求,但要求迅速将罚款交清。娄表示同意,随后回家。
8月22日晚,刚刚回到家里的娄志渠接到吴的手机信息,要求立即回电。电话中,吴表示,办案情况是秘密,不能向外透露,包括家人和朋友。另外,要抓紧交清剩余罚款。吴指示娄用他人身份证办两张银行卡,各存入150万元。吴叮嘱,办卡人应选择 很少用钱的,最好是没开过银行卡,开卡时要办好网银,以方便未来 将钱转至〝省纪委专案组的秘密账户〞。
8月23日晚10时许,吴再次打电话给娄,称他正在陪省里的领导在KTV唱歌,向娄索要20万港币及3条香烟,命娄送到指定的梅州市梅花湾酒店对面的转角处,吴没说什么话,拿走了烟和钱。
8月24日中午,吴汉林致电娄8到10次,说要送钱给领导,让其抓紧取出60万元。按吴汉林吩咐,娄志渠当天让公司财务人员办理了两张银行卡,户名分别为钟某某、沈某某,各存入人民币150万元。
24日下午,娄在梅州一咖啡店房内将两张银行卡,以及60万元现金送给吴汉林。
在吴汉林的不断催促下,8月28日,娄让公司财务人员办理了一张银行卡,户名是黄某某,并存入140万元。当天下午,在前述咖啡店房内,吴汉林收下了该卡。离开时吴提醒:〝记住一定要保守秘密,否则等死。〞
29日,在吴的指示下,娄让公司财务人员向此前8月24日开的沈某某的卡中(卡在吴手中)存入150万元。
吴汉林最后还要求娄再交150万元,但因公司财务资金不足,吴同意延迟几天。
2013年1月24日,吴汉林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最后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2013年12月25日,中纪委将其作为4起纪检监察干部违法典型案件对外通报。
监守自盗 网友热议
消息在媒体公开后,网友对中共腐朽体制和腐败作风猛烈唾弃抨击。各抒己见:
〝哪里是受贿,明明是敲榨!〞
〝权力来钱之快让人咋舌。〞
〝按照中国 现在环境,纪委的人就是无法无天,这个案例只是冰山一角!〞
〝先查公检法。里边没几个人了。基本畜牲。〞
〝依靠纪检委反腐等于任命杀人犯为检察官!〞
〝行贿的是公务员,因为有钱才行贿,受贿的是公务员,因为受贿就有钱。挤破头去考公务员吧,实在贪不到还会涨工资的呢。〞
〝打黑的才更黑,苍蝇老虎一起打,还不是更厉害的狮子之类的,一球样。〞
〝这可能就是目前的防腐、反腐的真实状况!纪检工作人员藉此大腐、猛腐!〞
〝什么是苍蝇、老虎,反贪局,纪委首当其冲。〞
〝这位兄台估计是后台靠山不行了,比他贪的多的大有人在,那些人还没事呢!〞
〝为什么纪委有秘密帐户,赃款也好,罚款也罢,都应该进统一的财政帐户。应该查查纪委本身。〞
〝前腐后继,一代更比一代贪!〞
〝没救了…〞
本文标签:中共, 中纪委, 反贪, 新唐人, 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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